坐牢刑滿釋放后,能不能開店或者注冊公司
來源:嘉融
時間:2021-11-10 11:16:12瀏覽次數:7392次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、監事、經理: (二)因犯有貪污、賄賂、侵占財產、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,被判處刑罰,執行期滿未逾五年,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,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《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,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:(四)因犯有貪污賄賂罪、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,被判處刑罰,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;因犯有其他罪,被判處刑罰,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;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,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為犯貪污、賄賂、侵占財產、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,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。要刑滿釋放,五年后才能注冊公司,或者擔任公司董事、監事。如果是其他罪名,刑滿釋放,三年后才能注冊公司,擔任法人。所以,各位家屬們,等他回家后,找個小生意做做也蠻不錯的!日子平平淡淡,家人都平平安安,就可以了,別想著賺大錢,看不起小錢。在里面各種各樣的人都有,很多人會在里面吹噓,自己在外面怎么牛逼,分分鐘賺多少錢,有多好的項目。經常給監房的人畫大餅,把其他人都說的一愣一愣,都想著出來后跟他發財,賺大錢。在里面時候一直在心里盤算著,出來后要怎么跟混,對未來充滿信心!!!對家屬說:他要出國,跟某某搞什么項目,前景非常好,前途一片光明,這位某某是在里面認識的,對自己非常好,他們在里面都商量好了,出來就跟他混,他帶我。如果真的有上述情況,家屬真的要認真想清楚,是不是又是一個坑,別剛出坑,又跳進另外一個坑。(家屬也別亂幫別人注冊公司擔任法人,很容易出事,如果真的有事,會坐牢)